別亂拆分公司/店鋪!風險翻倍
新規(guī)后,小規(guī)模如果銷售額超標,當月就自動轉一般納稅人,沒進項票就要按13%交稅(之前合并才1%,現(xiàn)在直接13%!)
亂拆主體沒用:比如開3家店說為了流量,但實際是同一團隊、同一倉庫、同一老板,稅務會合并查賬,追繳稅款
換主體=分拆收入?會被合并報稅
以為換個經營者就能避稅?大錯特錯!
X現(xiàn)在很多地區(qū)已經預警了,變更后的收入會被合并到原主體報稅,一旦合并,補稅成本直接拉滿,千萬別試!
虛假代運營=找死!根本不被認
別信中介說的"集中代運營避稅",就算是真代運營,自證都難,何況是假的?
新規(guī)后,增值稅法已經刪了委托代銷相關條款,假代運營一旦被查,還是要按13%補稅,根本扛不住!
收入口徑要跟平臺一致!別瞎解釋
中小企業(yè)別搞"賬上收入平臺收入",解釋不清就會被查!
給你們整理了各平臺報送規(guī)則,直接對號入座:
按結算算:抖音、快手、小紅書、得物、視頻號(微信小店)、京東pop(注意:結算款扣了費用,要加回去報!)
按確認收貨算:淘寶、天貓、阿里巴巴、拼多多
按訂單時點算:美團、餓了么
按配送日期算:亞馬遜
按支付算:微信小程序(只有用小程序收銀臺才會被報送,單獨結算不算)
核定征收+稅收返還=越來越不靠譜
現(xiàn)在核定征收在收縮,大額核定基本是"暗核" (其實是查賬征收)
返還更是坑:承諾的返稅可能只給1期,后續(xù)要么不給,還可能讓你把之前的吐出來!
頂層都強調要加強"開票經濟"監(jiān)管,這倆路子只會越來越嚴,別抱僥幸!
自然人店鋪也不了!
之前10月報送,公司、個體戶都在補稅,自然人沒動靜?現(xiàn)在戶籍地稅務已經開始找上門了!
接下來可能要求:個人年度交易額超10萬必須亮照,自然人開店的優(yōu)勢越來越小,早做規(guī)劃!
不同平臺要求不一樣:
X視頻號:不用給平臺開發(fā)票,省心
抖音、快手、京東、淘寶:要給平臺開票,平臺說要6%,但開13%普票對方也收,還能減少稅務找麻煩(理論上本來就該按13%,6%是平臺自己的說法,不合理)
沒票暫估申報:匯算清繳前留余地
四季度沒拿到發(fā)票還暫估報稅的,注意了!
稅務有"取票率偏低"的監(jiān)控,暫估別太滿,留好應對空間,不然會被預警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