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保函是銀行、保險公司、擔保公司等合法機構,以數(shù)據(jù)電文為介質,通過電子簽名等技術簽署,經(jīng)計算機網(wǎng)絡向受益人開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擔保憑證,和紙質保函效力等同,如今廣泛應用于招投標、工程建設、海關通關等多個領域
擔保期限明確:通常與合同約定的質保期一致,一般為工程竣工后 1-5 年,或設備驗收后 1-3 年,到期后保函自動失效。
賠付觸發(fā)清晰:僅當標的物出現(xiàn)非人為的質量缺陷,且責任方(賣方 / 承包方)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維修、更換或賠償時,受益人才能啟動索賠。
與電子保函結合優(yōu)勢:電子質量保函繼承了線上辦理、效率高、資金成本低、易存儲查詢的特點,目前已成為工程領域的主流選擇。
進口付款保函是銀行等金融機構應進口商申請,向出口商出具的書面擔保,承諾進口商未按貿易合同約定支付貨款時,由保證人向出口商履行付款義務,核心用于解決進出口雙方的信任問題,保障貿易順利推進。
保障守約方權益:為合同履行提供 “資金擔保”,避免因履約方違約導致的工期延誤、成本增加等損失。
規(guī)范交易秩序:明確違約成本,減少合同糾紛,讓雙方交易更有保障。
適配不同需求:現(xiàn)金形式適合小額、短期合同;保函形式適合大額、長期項目,滿足不同規(guī)模交易的履約保障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