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圍與總則:覆蓋汽車相關產品(含零部件、服務件)的設計、生產、安裝與服務,需結合客戶特定要求(如VDA、TSM)。
2.領導作用:高層需明確質量方針,分配質量職責,確保資源投入(如人員培訓、檢測設備)。
3.策劃:識別供應鏈風險(如原材料短缺、供應商質量波動),制定應急計劃;明確產品質量目標(如不良率、交付合格率)。
4.支持:人員需具備崗位所需技能(如IQC檢驗、PPAP編制),設備需定期校準(如三坐標測量儀),文件記錄需可追溯(如生產批次臺賬)。
5.運行:
- 產品設計:需做APQP(產品質量先期策劃)、FMEA(潛在失效模式分析)。
- 生產控制:實施PPAP(生產件批準程序)、SPC(統計過程控制)、MSA(測量系統分析)。
- 供應鏈管理:對供應商進行準入審核與定期績效評估。
6.績效評價:監(jiān)控客戶投訴、不良品率等指標,開展內部審核與管理評審。
7.改進:針對不合格項(如客戶退貨、生產偏差)采取糾正/預防措施,持續(xù)優(yōu)化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