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量認證的性質 計量認證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該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為社會提供公正數據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必須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對其計量檢定、測試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六條中進一步明確規(guī)定計量認證是對檢測機構的法制性強制考核,是政府部門對檢測機構進行規(guī)定類型檢測所給予的正式承認。
對檢測機構的計量認證的程序 對檢測機構的計量認證是嚴格按照省或國家計量認證工作程序規(guī)定進行。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個主要步驟: . 向省或國家計量認證辦公室提交計量認證申請資料(包括:質量手冊、程序文件等); . 省或國家計量認證辦公室對申請資料進行書面審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規(guī)定:為社會提供公證數據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必須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對其計量檢定、測試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這種考核稱為計量認證。計量認證是我國通過計量立法,對為社會出具公證數據的檢驗機構(實驗室)進行強制考核的一種手段,也可以說是具有中國特點的政府對實驗室的強制認可。經計量認證合格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所提供的數據,用于貿易出證、產品質量評價、成果鑒定作為公證數據,具有法律效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為社會提供公證數據的產品質量檢測機構,必須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對其計量檢定,測試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以上規(guī)定說明:沒有經過計量認證的檢定/檢測實驗室,其發(fā)布的檢定/檢測報告,便沒有法律效力,不能作法律仲裁,產品/工程驗收的依據,而只能作為內部數據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