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約保函是在簽合同什么時候?
履約保函是在簽合同之前。履約保函是指在應勞務方和承包方的請求下,銀行金融機構向工程的業(yè)主方做出的一種履約保證承諾,適用于任何項目中對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提供擔保的情況。
履約保函如何辦理?
履約保函的辦理方式:1、向銀行申請開立保函并提供有關資料;2、銀行進行調(diào)查、審查;3、簽訂協(xié)議,落實保證金或反擔保;4、開立履約保函。
投標保函:
主要用于國際投標與招標業(yè)務,通常是招標人要求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條件之一。銀行(擔保人)應投標人(申請人)的申請,開立的以招標人為受益人的保函,保證投標人在開標之前不中途撤銷投標、不片面修改投標條件或中標后不拒絕簽約、不拒絕交納履行保證金或提供銀行的履約保函,否則銀行將支付給招標人一定的金額作為賠償。其目的在于表明投標人的誠意與資格。
工程保函擔保包括工程投標保函,履約保證證明,履約保函,預付款保函,支付保函。
工程保證擔保引入保證人作為第三方,對建設工程中一系列合同的履行進行監(jiān)督并對違約承擔責任,是一種促使參與工程建設各方守信履約的風險管理機制。開發(fā)商、承包商、保證人三者之間形成保證擔保關系。開發(fā)商和承包商是合同的主體,在不同的擔保品種下,設定一方為被保證人,另一方為權益人(受益人、監(jiān)管人),在被保證人不履行合同義務給權益人造成損失的情況下,權益人(監(jiān)管人)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