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保函:
是應業(yè)主(買方)申請,向施工方(賣方)提供保證擔保,在施工方(賣方)按合同正常提供貨物、相關服務或完成約定工程量后,如業(yè)主(買方)不按約定支付合同款項,則擔保方接到施工方(賣方)索賠通知后代為支付相應款項
差額保函:
為防止投標人低價搶標,招標文件會設置一個風險控制價(一般為招標上限價的85%,亦有例外,具體看招標文件規(guī)定),凡低于該風險控制價的,中標人在提交履約保證金的同時必須額外提交中標價與風險控制價之間的差額擔保,可以用保證金的方式,亦可用保函的方式,用保函方式提交的,該保函即為差額保函(風險控制價-中標價=差額)。一般差額保函金額超過中標價的20%,風險較大,原則上不予辦理。
預付款保函除在國際工程承包項目中使用外,也適用于貨物進出口、勞務合作和技術貿易等業(yè)務。例如,在成套設備及大型交通工具的合同中,通常采用帶有預付性質的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支付部分價款。在這種交易中,進口人在簽訂合同后,向出口人開立履約保證書,由銀行保證進口人按合同規(guī)定按期支付價款,同時,出口人也向對方開立還款保證書。如出口人不能按期交貨,銀行保證及時償還進口人已付款項的本金及所產生的利息。
預付款保函的有效期:
一般按合同,銀行長一般提供24個月?lián)r間,如果繼續(xù)要提供履約保函,要再行申請,而且銀行方面也會向接受履約保函方提出到期的公函。承包商履約擔保的有效期是在合同中約定的。合同約定的有效截止時間一般為工程建設合同約定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后30天至18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