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這些沒有合法資質的電池回收小作坊,會對舊電池進行簡單處理,把能回收的都回收了,剩下的東西就賣給下游的再生利用企業(yè),由于國家對這些小作坊的管控力度并不嚴,所以小作坊也不會在意任何排放和污染問題,假如繼續(xù)任由這些小作坊發(fā)展的話,將會對環(huán)境造成不可逆轉的危害。
根據細則,申報示范企業(yè)的基本條件之一,是要求對蓄電池拆解處置后,其中鎳、鈷、錳的綜合回收率應不低于98%,鋰的回收率不低于85%,其他主要有價金屬綜合回收率不低于97%。其中,過程中產生的電子元器件、金屬、石墨、塑料、橡膠、隔膜、電解液等零部件和材料均應采取相應措施實現合理回收和規(guī)范處理。
如今,廢舊鋰離子電池回收技術已取得重大突破,處理廢舊鋰電池的技術日趨成熟,多個工藝設備的組合使用和正極材料直接再生是未來鋰電池處理的發(fā)展方向.同時,降低能耗,減少污染,以易于操作為特點的復合處理技術成為主要的發(fā)展方向,而廢舊鋰電池產生的社會環(huán)境問題也日益突出。廢鋰電池的無害化處理及其中鈷、鎳、鋰等稀有金屬的有效回收利用,已逐漸成為國內外研究的熱點。
廢鋰離子電池中的金屬材料回收不僅環(huán)保,而且有很好的經濟效益.目前鋰離子電池中金屬材料回收的工藝包括:電池預處理、電池材料分離、金屬富集和金屬分離和凈化4個步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