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由原中國認證機構國家認可委員會(英文簡稱為CNAB)和原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英文簡稱為CNAL)合并而成。CNAS通過評價、監(jiān)督合格評定機構(如認證機構、實驗室、檢查機構)的管理和活動,確認其是否有能力開展相應的合格評定活動(如認證、檢測和校準、檢查等)、確認其合格評定活動的性,發(fā)揮認可約束作用。
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的規(guī)定,由國家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批準設立并授權的國家機構,統(tǒng)一負責對認證機構、實驗室和檢查機構等相關機構的認可工作。
2006年3月31日,經國家質檢總局同意,國家認監(jiān)委批準,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在北京正式成立,是我國依法設立的合格評定國家認可機構。
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CNAL)是經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批準設立并授權,統(tǒng)一負責對認證機構、實驗室和檢驗機構認可及相關工作的國家認可機構。成立于2002年7月,是在原國家技術監(jiān)督局成立的實驗室國家認可組織――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英文縮寫:CNACL)和原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成立的進出口領域的實驗室和檢查機構能力資格認可的國家實驗室認可組織――中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實驗室認可委員會(英文縮寫:CCIBLAC)的基礎上合并成立的。
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制度已經融入國際認可互認體系,并在國際認可互認體系中有著重要的地位,發(fā)揮著重要的作用。原中國認證機構國家認可委員會(CNAB)為國際認可論壇(IAF)、太平洋認可合作組織(PAC)正式成員并分別簽署了IAF MLA(多邊互認協(xié)議)和PAC MLA,原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CNAL)是國際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ILAC)和亞太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APLAC)正式成員并簽署了ILAC MRA(多邊互認協(xié)議)和APLAC MRA。目前我國已與其他國家和地區(qū)的35個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和環(huán)境管理體系認證認可機構簽署了互認協(xié)議,已與其他國家和地區(qū)的54個實驗室認可機構簽署了互認協(xié)議。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將繼續(xù)保持原CNAB和原CNAL在IAF、ILAC、APLAC和PAC的正式成員和互認協(xié)議簽署方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