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作用三:資產中的重頭戲
商標的評估價值能增加企業(yè)的總資產額,而且越高價值的品牌越能體現出該商標的影響力和企業(yè)的經營情況,間接反映出消費者對該商標所標示商品的接受程度。
商標作為一種無形資產,還可以通過轉讓,許可給他人使用,或質押來轉換實現其價值。
商標作用八:品牌糾紛中的盾牌
商標就好比是戰(zhàn)爭中的盾牌,誰掌握商標擁有商標的專用權誰就是這個“盾牌”的主人,注冊商標,享有專用權,不但可以保護自己的商標權益不受侵害,在必要的時候可以反彈傷害給入侵的“敵軍”。
商標注冊人擁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別人不敢仿冒,否則就可以告其侵權,獲得經濟賠償。相反,若被他人搶先注冊,則必然失去自己精心策劃苦心經營的市場,自己反而可能成為侵權被告。
申請出具商標注冊證明有兩條途徑:
(一)委托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辦理(中關村國家自主創(chuàng)新示范園區(qū)內申請人也可到知識產權局駐中關村國家自主創(chuàng)新示范區(qū)辦事處辦理,辦事處地址為:北京市海淀區(qū)倒座廟9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區(qū)分局二樓行政辦公大廳)。
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領取所需材料
(一)申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須提交以下材料:
(1)《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未收到的,須提交申請人蓋章或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身份證等)復印件,并提供商標注冊號及公告期;
(2)申請人單位出具的介紹信;
(3)領取人的身份證其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
(4)申請人名稱已變更的,須提交登記機關出具的名稱變更證明原件;
(5)商標已辦理轉讓的,應提交知識產權局核準轉讓商標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