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快遞是指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或地區(qū))之間所進行的快遞、物流業(yè)務。國家與國家(或地區(qū))傳遞信函、商業(yè)文件及物品的遞送業(yè)務,即是通過國家之間的邊境口岸和海關對快件進行檢驗放行的運送方式。國際快件到達目的國家之后,需要在目的國進行再次轉運,才能將快件送達zui終目的地。
航空快遞是由一個專門經營該項業(yè)務的公司和航空公司合作,通常為航空貨運代理公司或航空速遞公司派專人以快的速度在貨主、機場和用戶之間運送和交接貨物的快速運輸方式。該項業(yè)務是兩個空運代理公司之間通過航空公司進行的,是快捷的一種運輸方式。
托運時,應根據貨物的性質、形狀、重量、體積、包裝等情況,在每件貨物包裝上寫上收貨人、發(fā)貨人的名稱和地址以及貨箱號、嘜頭標志等。貨物托運后,如發(fā)生意外情況,可憑航空運單書面要求變更運輸,變更運輸包括:中途停運、運回始發(fā)地、變更目的地、變更收貨人。
航空運單是一種運輸合同,是由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簽發(fā)的一份重要的貨物單據。它有別于海運提單,不是代表貨物所有權的物權證明,因此,是不可預付的單據。其性質和作用主要有:承運合同;貨物收據;運費單帳;報關單據;保險證書;承運人內部業(yè)務的依據等。在發(fā)貨人或其代理和承運人或其代理履行簽署手續(xù)并署名日期后,運單即開始生效。當貨物送交給運單上所記載的收貨人之后,運單效力即告中止,即承運人完成了全程運輸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