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范,資料齊全,手續(xù)完備的場所,申辦消防許可證時,建筑面積 2000 平方米 (不含 2000 平方米 )以下的三日內辦理完畢,建筑面積 2000 平方米 以上的五日內辦理完畢。
根據《中共辦公廳關于調整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職責機構編制的通知》和《中央編辦關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職責劃轉核增行政編制的通知》(中央編辦發(fā)〔2018〕169號),消防救援機構向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移交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職責工作,移交承接的范圍為各級消防救援機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消防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公安部令第106號,第119號令修改)承擔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職責。
火災探測器的驗收注意事項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應根據國家現行的有關法規(guī),由具有對消防系統(tǒng)檢測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系統(tǒng)性能檢測,在取得檢測數據報告后,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主管部門提請驗收?;馂淖詣訄缶到y(tǒng)的竣工驗收,應在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監(jiān)督下,由建設單位主持,設計、施工、調試等單位參加共同進行。 在驗收前,建設單位應向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提交驗收申報表,并附下列技術文件:(一)系統(tǒng)竣工表;(二)系統(tǒng)竣工圖;(三)施工記錄(包括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四)調試報告;(五)管理、維護人員登記表。驗收前,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應進行施工質量復查,復查的主要內容是火災探測器的類型、型號、適用場所、安裝高度、保護半徑、保護面積和探測器的間距等。
設置探測器應避免誤報,具體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a)感溫探測器不應安裝在由于天然或工作熱源使得探測器周圍可能達到探測器容易引起誤報的溫度。因此,在安裝時應注意避免探測器直接接受太陽輻射的可能性,應考慮場所存在的能夠發(fā)出熱輻射、熱空氣或熱蒸汽等現場設備,并采取預防措施。 (b)在空氣流動性大的低矮房間中,飛揚的灰塵容易進入感煙探測器中造成假火警。在這種情況下,應對探測器采取附加的保護措施,例如采用適當的屏蔽進行特殊安裝。 (c)在工作過程中產生煙或類似的氣溶膠能夠導致探測器誤動作。因此,應注意不把感煙探測器安裝在可能造成氣溶膠集聚工作場所和設備部位上。 (d)紅外光束感煙探測器應避免強烈的日光或紅外光輻射源作用,安裝的發(fā)射器和接收器必須固定住,不得松動,應避免劇烈地振動,在光束軸線上應避開固定遮擋物和流動遮擋物。 (e)火焰探測器由于外部的干擾作用,可能引起誤報,有必要采取措施,例如安裝遮板或護板,保護火焰探測器免受干擾光線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