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的普遍使用促進了防雷產品的發(fā)展,當高壓輸電網為千家萬戶提供動力和照明時,雷電也大量危害高壓輸變電設備。高壓線架設高、距離長、穿越地形復雜,容易被雷擊中。避雷針的保護范圍不足以保護上千公里的輸電線,因此避雷線作為保護高壓線的新型接閃器就應運而生。
開放間隙有太多的缺點,如擊穿電壓受環(huán)境影響大;空氣放電會氧化電極;空氣電弧形成后,需經過多個交流周期才能熄弧,這就可能造成避雷器故障或線路故障。以后研制出的氣體放電管、管式避雷器、磁吹避雷器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這些毛病,但他們仍然是建立在氣體放電的原理上。氣體放電型避雷器的固有缺點:沖擊擊穿電壓高;放電時延較長(微秒級);殘壓波形陡峭(dV/dt較大)。這些缺點決定了氣體放電型避雷器對敏感電氣設備的保護能力不強。
避雷針是早的接閃器,也是世界上公認的成熟的防直擊雷裝置。避雷帶、避雷網、避雷線是避雷針的變形,其接閃原理是一致的。對避雷針的接閃原理的認識是有一個發(fā)展過程的,滾球法理論比較地解釋了接閃器吸引雷電的各種現象,被國內外標準所采納。
通流容量
通流容量是避雷器所能耐受的雷電流(8×20`μs)。信息產業(yè)部標準《通信工程電源系統(tǒng)防雷技術規(guī)定》對電源避雷器的通流容量做出了規(guī)定,首級避雷器大于20KA。不過市場上避雷器通流容量有越做越大的趨勢,通流容量大避雷器不容易被雷擊損壞,耐受小雷電流沖擊的次數增加,殘壓也略有降低,采取冗余并聯(lián)技術的避雷器還提高了保護能力的可*性。但是避雷器的損壞并不都是由于雷擊造成。
有人提出檢測避雷器應采用10X350微秒電流波,其理由是IEC1024和IEC1312等標準在描述雷電波時采用了10X350微秒波。這種說法是不的,因為在IEC1312中對避雷器進行匹配計算時仍然采用8X20微秒電流波,在IEC1643《低壓配電系統(tǒng)保護設備(SPD)——選用原理》中也采用8X20微秒波來作為檢測避雷器(SPD)的主要電流波形。因此,不能說用8X20微秒波檢測避雷器的通流容量是過時的,也不能說用8X20微秒波檢測避雷器的通流容量就不符合國際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