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這些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到底有哪些那?
1、報警開關。紅底黃字的“報警開關”標志,箭頭指向位置即按鈕,下推為報警電話。
2、滅火器。消防器材中,我們常見的就是滅火器。在公共場所,干粉滅火器箱的位置當然特別顯眼,上面貼有“滅火器”標志。
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到底有哪些呢?
3、出口。到了公共聚集場所,首先我們要了解一下幾個出口在哪個位置,如果發(fā)生火災,就可以沿疏散通道,快速有序地撤離至地帶。一般在樓層內有事故照明燈,可見“出口”標志。
4、消防栓。一般放置于走廊或廳堂等公共的共享空間中,有醒目的標注(寫明“消火栓”),附近配有消防水帶,同時,它的前方不能設置障礙物,避免影響消火栓門的開啟。
我們并不希望火情發(fā)生,但是做到有備無患終歸是好的。
被檢測單位需提供的如下資料
☆ 1、公安消防監(jiān)督部門的建審意見
☆ 2、消防工程竣工報告、竣工圖、電氣系統竣工圖
☆ 3、施工單位資質登記證明書
☆ 4、主要消防產品合格證書
☆ 5、申請消防檢測原始資料檔案表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是設置在建筑內的自動化程度相當高的火災早期探測控制系統?;馂奶綔y器是構成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核心部件。它是火災自動探測系統的傳感部分,能產生并在現場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是設置在建筑內的自動化程度相當高的火災早期探測控制系統。火災探測器是構成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核心部件。它是火災自動探測系統的傳感部分,能產生并在現場發(fā)出火災報警信號,或向控制和指示設備發(fā)出現場火災狀態(tài)信號的裝置。因此可以形象地稱火災探測器為“消防哨兵”。它的工作狀態(tài)好壞將直接影響整個防災系統的運行。
目前,各大中建筑及公共場所多已安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用以預防火災事故的發(fā)生。但在實際使用過程中暴露出的問題也日益突出。一方面,生產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廠商眾多,其產品實際質量參差不齊,突出現象是實際使用過程中誤報率及故障率較高,售后維護服務不及時或不完善,使已安裝的消防設備起不到火災報警作用;另一方面,部分使用單位的管理人員消防意識淡薄,不重視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運用、使用與維護。
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制定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不僅為安裝使用等部門提供了一個全國統一的科學合理的技術標準,也為公安消防部門提供了一個正規(guī)劃管理的技術依據。該規(guī)范明確規(guī)定了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施工,必須受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監(jiān)督,系統在交付使用前必須經過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驗收。
為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充分發(fā)揮建筑消防設施防災滅火的作用,確保建筑消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1996第30號令關于《建筑工程消防監(jiān)督審核管理規(guī)定》和公通字1996第21號文《關于加緊建立和認真落實建筑消防設施檢查維修保養(yǎng)管理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建立了建筑消防設施的技術檢測制度。北京市消防局發(fā)出了關于對建筑消防設施開展技術檢測、辦理消防設施合格證(牌)的通告,通告中規(guī)定:凡新建、改建、擴建建筑建筑工程竣工后,建筑消防設施投入運行前必須先由具備資格的檢測機構進行技術檢測,合格后再由公安消防機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頒發(fā)消防設施合格證(牌)。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工程,公安消防機構一律不予驗收,不得投入使用。對于已投入使用的建筑消防設施實行定期年檢制度。凡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的建筑消防設施每年進行一次消防技術檢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