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作業(yè)條件)要求
(1) 平整場地,清除地面和地下可移動障礙,應采取防止施工機械失穩(wěn)的措施。
(2) 建齊施工用的臨時設施,如供水、供電、道路、臨時房屋、工作臺以及材料庫等。 (3) 施工平臺應做到平整堅實,風、水、電應設置專用管路和線路。
(4) 施工單位應制定環(huán)境保護措施,施工現場應設置廢水、廢漿處理和回收系。 (5) 施工現場應布置開挖冒漿排放溝和集漿坑。
(6) 施工前應測量場地范圍內地上和地下管線及構筑物的位置。
(7) 基線、水準基點,軸線樁位和設計孔位置等,應復核測量并妥善保護。 (8) 機械組裝和試運轉應符合操作規(guī)程規(guī)定。 (9) 施工前應設置標志和保護措施。
技術準備
(1) 施工前,建設、設計、監(jiān)理等單位向施工單位進行技術交底,并提供下列文件和資料:
1) 工程設計報告和地基與基礎的施工圖件。
2) 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水文地質資料。
3) 施工場地地上范圍的高壓線、電話線、各類管線等資料。
4) 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及已建有的地下構筑物的有關資料。
5) 必要的荷載試驗及其他有關試驗資料。
6) 施工技術要求,包括質量標準和檢查方法。
7) 施工前已完成的有關試驗報告。
8) 施工中使用的標準和有關文件。
9) 施工場地四通一平和測量基準點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