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驗收資料齊全,辦理收件手續(xù)后,10個工作日之內安排消防驗收,驗收完畢3至7個工作日簽發(fā)《建筑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建設單位收到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后,建筑工程方可投入使用;收到消防驗收不合格意見書后,應組織有關單位對《建筑工程驗收意見書》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向公安消防機構提出整改情況報告并申請復驗。
驗收提交以下資料:
1、《建筑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附消防產品質量證書、檢測報告、出廠合格證、消防工程竣工圖、工程竣工調試開通記錄、隱蔽工程記錄、設計、施工、變更內容記錄及《建筑消防設施技術測試報告》;
2、公安消防機構原審核意見和中間查驗意見及有關修改批復文件等;
3、工程監(jiān)理公司的《消防工程監(jiān)理評定報告》及建設、施工、設計單位的自檢報告;
4、重點建筑工程應提供各項防火管理制度和防火管理組織機構名單。
公安消防機構認為符合審批條件的,服務窗口給予辦理收件手續(xù),自受理登記之日起,一般工程在7&127;個工作日內、國家和省級重點建筑工程以及設置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工程在15個工作日內、需要組織專家論證消防設計的特殊工程在30個工作日內批復,在規(guī)定時限內申請方可前往窗口領取《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防建審的一般程序是資料受理、圖紙審核、意見公告。一般先到當地行政服務中心消防窗口申報審批資料(含審核申報表、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的身份證明材料、消防設計文件、建筑全套圖紙),審核結束后由當地消防部門發(fā)放審核意見書。審核結束后按審核意見書及相關圖紙進行施工,施工完畢后在投入使用之前申報消防驗收。消防驗收是對整個建筑工程土建、消防工程的施工質量進行檢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