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需要維修的滅火器通常都是由專業(yè)的維修人員或者生產單位負責維修。經(jīng)過檢查或者維修的滅火器需要放在原來的位置,便于辨別;相關技術人員必須為送檢或者送修的滅火器承擔相應的責任。
若滅火器被明火燒過;并且其表面有明顯補綴、銅焊、錫焊等修補痕跡;滅火器上看不清生產廠家以及生產日期或者沒有廠家和生產日期;若手提式滅火器沒有間歇噴射機構;若滅火器的筒體底部結構不合理;其頭部有明顯裂紋、機械處明顯受損;筒體有明顯銹跡等都需要進行報廢處理。另外,堿性或者酸性滅火器需要進行報廢處理;四氯化碳、氯溴甲烷滅火器化學泡沫型滅火器需要進行報廢處理;倒置使用型的滅火器需要進行報廢處理。另外 ,國家明文禁止使用的滅火器也需要進行報廢處理。
在維修的時候,首先就要回拆除,要使用的拆卸方法,要認證的確認內部無壓了之后,才可以的打開,這樣才能完整的拆卸滅火器進行維修,要是在檢查的過程中,有一些滅火器是不能使用的,一定要收回不然可能會出現(xiàn)危險,因為很多滅火器內部的物質出現(xiàn)了問題,在把其他的材料進行充裝,很可能就出現(xiàn)上的隱患,所有檢查時要在標準的范圍,不然就收回。
還有針對一些報廢的滅火器,要進行壓力測試,很多的滅火器氣瓶,出現(xiàn)氣壓的問題,只需要更換一個噴射裝置,這樣在連接進行測試,相對二氧化滅火器進行變定律進行測試。
檢查滅火器的外觀和配置等情況需要按照滅火器的相關標準進行。歌舞娛樂放映區(qū)、候車室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石油化工裝置區(qū)、加油站、鍋爐房、地下室、堆場、罐區(qū)等場所都需要每半月進行一次檢查。在日常檢查中,若發(fā)現(xiàn)滅火器發(fā)生移動、零部件缺失、滅火器配置場所與滅火器不符等情況,要及時進行處理。每次的檢查滅火器的記錄都要進行保留。
多數(shù)情況下,干粉滅火器的使用年限是10年,那么沒有使用的干粉滅火器存放了10年依舊可以使用呢?當然不是這樣,因為我們的滅火器一般都在常溫環(huán)境下存儲的,每年也都需要進行年檢,對于不合格的滅火器,都需要進行維修或者報廢處理。
種是使用后的滅火器,滅火器使用之后,我們都必須送到取得滅火器維修許可證的單位進行檢查維修,檢查合格之后,便可以更換已經(jīng)損壞了的零件,重新填裝滅火劑和干粉。
第二種,長期存放的滅火器。滅火器一般情況下,我們是不會使用的以至于一放就是一年之久,對于這種滅火器我們必須送往滅火器年檢單位進行檢測,重新填裝入新的干粉。
第三種,氣壓不足的滅火器。滅火器的頂部一般都有壓力顯示器,指針在綠色的標識上便可以正常的使用,但是當指針處于黃色部分就需要送往維修站進行檢修重新加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