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石應按自然地面測量標高至設計地坪標高的平均厚度確定?;A石方開挖深度應按基礎墊層底表面標高至交付施工現(xiàn)場地標高確定,無交付施工場地標高時,應按自然地面標高確定。挖方出現(xiàn)流砂、淤泥時,應根據實際情況由發(fā)包人與承包人雙方現(xiàn)場簽證確定工程量。
為了提高鏟運機的生產率,除規(guī)劃合理的開行路線外,還可根據不同的施工條件,采用下列施工方法:
(1)下坡鏟土。應盡量利用有利地形下坡鏟土。這樣可以利用鏟運機的重力來增大牽引力,使鏟斗切土加深,縮短裝土時間從而提高生產率。一般地面坡度以5°~7°為宜。如果自然條件不允許,可在施工中逐步創(chuàng)造一個下坡鏟土的地形。
(2)跨鏟法。預留土埂,間隔鏟土的方法。可使鏟運機在挖兩邊土槽時減少向外撒土量,挖土埂時增了兩個自由面,阻力減小,鏟土容易,土埂高度應不大于300mm,寬度以不小于拖拉機兩履帶間凈距為宜。
(3)助鏟法。在地勢平坦、土質較堅硬時,可采用推土機助鏟以縮短鏟土時間。此法的關鍵是雙機要緊密配合,否則達不到預期效果。一般每3~4臺鏟運機配1臺推土機助鏟。推土機在助鏟的空隙時間,可做松土或其他零星的平整工作,為鏟運機施工創(chuàng)造條件。
(1)人工填土方法
(2)機械填土方法一般有推土機填土;鏟運機填土;汽車填土三種。
(3)壓實方法一般有碾壓法、夯實法和振動壓實法以及利用運土工具壓實。對于大面積填土工程,多采用碾壓和利用運土工具壓實。較小面積的填土工程,則宜用夯實工具進行壓實。
土方開挖按施工環(huán)境是露天、地下或水下,分為明挖、洞挖和水下開挖分類。在水利工程中,土方開挖廣泛應用于場地平整和削坡,水工建筑物(水閘、壩、溢洪道、水電站廠房、泵站建筑物等)地基開挖,地下洞室(水工隧洞、地下廠房、各類平洞、豎井和斜井)開挖,河道、渠道、港口開挖及疏浚,填筑材料、建筑石料及混凝土骨料開采,圍堰等臨時建筑物或砌石、混凝土結構物的拆除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