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消防安裝工程必要的施工流程。
1、安裝準備及材料要求
(1)消防工程施工前,必須協(xié)助甲方進行消防設施的設計審核,未經(jīng)設計審核或設計審核 不合格不得擅自施工。
(2)消防工程施工前必須向消防部門申報有關資料,辦理消防施工進場許可證。
(3)所選用的材料必須在消防部門經(jīng)過登記并具有消防部門發(fā)放的準銷證。
2、消防工程施工階段
噴頭安裝、報警閥組安裝、消火栓箱安裝等其它組件安裝
3.、消防系統(tǒng)調試及驗收
消防聯(lián)動控制,是指火災探測器探測到火災信號后,能自動切除報警區(qū)域內有關的空調器,關閉管道上的防火閥,停止有關換風機,開啟有關管道的排煙閥。
自動關閉有關部位的電動防火門、防火卷簾門,按順序切斷非消防用電源,接通事故照明及疏散標志燈,停運除消防電梯外的全部電梯,并通過控制中心的控制器,立即啟動滅火系統(tǒng),進行自動滅火。
臨時用房的防火設置原則
施工現(xiàn)場內的臨時用房,一般包括辦公、宿舍、廚房、鍋爐房等施工人員的生活用房及庫房等存放施工材料的用房。
整個臨時用房的防火設置應根據(jù)其使用性質及火災危險性等情況進行確定:一是不同危險性的臨時用房應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延遲火災蔓延,為臨時用房使用人員贏得寶貴的疏散時間,二是需考慮人員疏散的設置,對人員疏散距離、疏散走道寬度、疏散樓梯等疏散指標應滿足規(guī)范要求。
特殊用房的防火要求
除辦公、宿舍用房外,施工現(xiàn)場內諸如發(fā)電機房、變配電房、廚房操作間、鍋爐房、可燃材料和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是施工現(xiàn)場火災危險性較大的臨時用房,對于這些用房提出防火要求,有利于火災風險的控制。
1、建筑構件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為A級。材料的燃燒性能要按照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燒性能分級》,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出具合格的檢測報告。
2、建筑層數(shù)應為1層,建筑面積不應大于200平方米;可燃材料、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庫房應分別布置在不同的臨時用房內,每棟臨時用房的面積均不應超過200平方米。
3、可燃材料庫房應采用不燃材料將其分隔成若干間庫房,如施工過程中某種易燃易爆物品需用量大,可分別存放于多間庫房內。單個房間的建筑面積不應超過30平方米,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單個房間的建筑面積不應超過20平方米。
4、房間內任一點至最近疏散門的距離不應大于10m,房門的凈寬度不應小于0.8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