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類木箱凡能回收利用的應盡量回收利用,確定不宜繼續(xù)利用時方予廢棄或作**終處理。
2、木箱回收應及時,并安排一定的人員和場地進行收集、整理、送交等工作。開啟木箱應盡量避免或減少損壞木箱。
3、回收木箱應遵循“先利用,后報廢”和“可報廢,不報廢”以及以“原物利用為主,加工改制為輔”的原則,盡量使回收木箱略經改制修復就能使用。
4、木箱應堅持對口定點回收,按合理運輸渠道和經濟區(qū)域就近回收。
5、木箱要貫徹在保證產品的前提下應優(yōu)先使用木箱。
6、木箱應盡量減少各種木箱物或各種木箱容器的體積與重量,以節(jié)約使用木箱原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