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地質勘察亦稱“水文地質勘測”。指為查明一個地區(qū)的水文地質條件而進行的水文地質調查研究工作。旨在掌握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成因、分布及其運動規(guī)律。為合理開采利用水資源,正確進行基礎、打樁工程的設計和施工提供依據。包括地下、地上水文勘察兩個方面。地下水文勘察主要是調查研究地下水在全年不同時期的水位變化、流動方向、化學成分等情況,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條件和侵蝕性,判定地下水在建筑物施工和使用階段可能產生的變化及影響,并提出防治建議。
若勘察工作不到位,不良工程地質問題將揭露出來,即使上部構造的設計、施工達到了優(yōu)質也不免會遭受破壞。不同類型、不同規(guī)模的工程活動都會給地質環(huán)境帶來不同程度的影響;反之不同的地質條件又會給工程建設帶來不同的效應。巖土工程勘察的目的主要是查明工程地質條件,分析存在的地質問題,對建筑地區(qū)做出工程地質評價。
巖土工程勘察的任務是按照不同勘察階段的要求,正確反映場地的工程地質條件及巖土體性態(tài)的影響,并結合工程設計、施工條件以及地基處理等工程的具體要求,進行技術論證和評價,提交處理巖土工程問題及解決問題的決策性具體建議,并提出基礎、邊坡等工程的設計準則和巖土工程施工的指導性意見,為設計、施工提供依據,服務于工程建設的全過程。
巖土工程勘察應分階段進行。巖土工程勘察可分為可行性研究勘察(選址勘察)、初步勘察和詳細勘察三階段,其中可行性研究勘察應符合場地方案確定的要求;初步勘察應符合初步設計或擴大初步設計的要求;詳細勘察應符合施工設計的要求。
工程地質勘察是為查明影響工程建筑物的地質因素而進行的地質調查研究工作。所需勘察的地質因素包括地質結構或地質構造:地貌、水文地質條件、土和巖石的物理力學性質,自然(物理)地質現(xiàn)象和天然建筑材料等。這些通常稱為工程地質條件。查明工程地質條件后,需根據設計建筑物的結構和運行特點,預測工程建筑物與地質環(huán)境相互作用(即工程地質作用)的方式、特點和規(guī)模,并作出正確的評價,為確定保證建筑物穩(wěn)定與正常使用的防護措施提供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