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防水工程細部構造
防水施工工藝標準
5.1 變形縫防水施工工藝標準
5.1.1 總 則
為使建筑工程的防水變形縫施工做到技術先進、工藝合理、施工規(guī)范,滿足結構及建筑功能要求,避免不可預見因素對施工整體質量的影響,杜絕變形縫施工質量通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工藝標準。
5.1.1.1適用范圍
本工藝標準的適用范圍為:適用于地上、地下、土木工程防水變形縫的建筑施工。
本標準僅提供:
1.變形縫防水施工工藝標準
2.后澆帶施工工藝標準
3.穿墻管防水工程施工工藝標準
5.1.1.2編制參考標準及規(guī)范
(1)《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guī)范》GB 50108—2001
(2)《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 50204—2002
(3)《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2001
(4)《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GB 50208—2002
5.1.2術語、符號
5.1.2.1 術語
(1)變形縫:變形縫是土木工程中結構部分或全部分離的建筑結構單元之間在因溫度、沉降、地震等作用產生相對微量位移時,其建筑結構、整體觀感、使用功能不致發(fā)生質量損壞的一種建筑構造措施,它包含溫度伸縮縫、沉降縫與抗震縫。
(2)防水止水帶:它包括橡膠型、金屬質等,其作用是在建筑變形縫處的兩側因內、外力作用而產生相對微量變形時,能確保變形縫處的防水功能不致遭到破壞。
5.1.3基本規(guī)定
5.1.3.1 防水變形縫的設置必須依據設計要求的位置及尺寸且符合相關規(guī)范的規(guī)定。
5.1.3.2防水變形縫應滿足密封防水、適應變形、施工方便、檢修容易等要求。
5.1.3.3防水變形縫處的混凝土結構厚度不應小于300mm。
5.1.3.4防水變形縫處相鄰結構單元之間的沉降差值不應大于30mm,寬度宜為20~30mm。
5.1.3.5用于伸縮的變形縫宜不設或少設,可根據不同工程結構類別及工程地質情況采用誘導縫、加強帶等代替措施。
5.1.4施工準備
5.1.4.1 技術準備
(1)防水變形縫施工前應對結構材料、防水材料現場狀況進行檢查核對,以確定對設計與規(guī)范的符合性,預測施工后對建筑功能的有效性,并做好核對記錄。
(2)確定施工方案,針對防水變形縫的不同部位、不同功能要求、不同的現場條件,編制滿足設計要求、相關規(guī)范和工藝要求的施工技術方案。
(3)應對施工操作人員進行書面技術交底,其主要內容為: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應注意的事項和技術要求,以及確保使用功能的技術措施與施工方法。
(4)應熟悉設計圖紙、相關規(guī)范、標準及本工藝標準,對施工變形縫的做法,位置及構造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