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質與作用
性質:CNAS 是經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批準設立并授權的國家認可機構,統(tǒng)一負責對認證機構、實驗室和檢驗機構等相關機構的認可工作。
作用:它是對相關機構能力和管理水平的一種認可,表明獲認可機構具備按照國際通行準則開展相關業(yè)務的能力,能夠為社會提供公正、可靠的服務。通過 CNAS 認證的機構,其出具的檢測報告、認證證書等在國內外都具有較高的性和公信力,有助于企業(yè)提升市場競爭力,增強客戶信任度。
文件評審:CNAS 秘書處受理申請后,將安排評審組長對實驗室的申請資料進行審查。評審組長發(fā)現文件不符合要求時,CNAS 秘書處或評審組長會以書面方式通知實驗室進行糾正。評審組長審查后會根據情況提出實施預評審、實施現場評審、暫緩實施現場評審或不實施現場評審等建議。
法律地位證明文件:獨立法人實驗室需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且經營范圍需包含與申請范圍相關的內容,若營業(yè)執(zhí)照未明確檢測范圍,需補充市場監(jiān)管部門的業(yè)務范圍核準文件;非獨立法人實驗室需提供母體機構的《法人授權書》原件、母體機構對實驗室的管理者任命文件等。
管理體系文件:實驗室現行有效的質量手冊和程序文件,需為現行有效版本并有受控編號,初次申請和復評審時提交。
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資料:初次申請時需提交實驗室近一次完整的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的資料,包括審核報告、評審報告、相關記錄等,以證明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和持續(xù)改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