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租賃是指將汽車的資產使用權從擁有權中分開,出租人具有資產所有權,承租人擁有資產使用權,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以交換使用權利的一種交易形式。
汽車融資租賃業(yè)務,是指汽車金融公司以汽車為租賃標的物,根據承租人對汽車和供貨人的選擇或認可,將其從供貨人處取得的汽車按合同約定出租給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動。
個人租車:
一. 承租方應按要求攜帶有效證件如身份證、駕駛證、戶口簿等,與業(yè)務部門簽訂租車合同。
二. 承租方應嚴格履行本公司規(guī)定的合同條款。
三. 承租方應預付全部租金,抵押金不能視為租金。
四. 承租方提供轉帳支票,必須款進帳后方可辦理租車手續(xù)。如出現空頭支票,將上報公安機關,一切責任自負。
五. 承租方每天按24小時為一個租車日,每天限180—260公里這個具體根據各地租賃公司不同而定,超一公里收取相應的租金,剩余公里數累計租車時可以于租賃公司具體談。
大、中型汽車租賃公司系統(tǒng)需要通過一套信息化平臺對各分支機構、各網點車輛、訂單、結算數據進行統(tǒng)一實時的管理,同時實現各租賃網點門店自身標準化、規(guī)范化地開展租賃業(yè)務,終達到企業(yè)、統(tǒng)一、科學、有效管理企業(yè)的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