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的銀行做國內業(yè)務時大多采用的是從屬性保函。從屬性保函是擔保人在保函中對受益人的索賠及對該索賠的受理設置了若干條件的限制,保留有一定的抗辯權利,只有在一定的條件得到滿足之后,擔保銀行才予以受理、付款。因此,在從屬性保函中,除需要注意以上四點外,怎樣在索賠條款中設立條件更成為保函內容的重點。
投標保函:保證人在投標人投標之前,向招標人出具投標保函,保證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參加招標活動,并在中標后及時與招標人簽訂相關工程合同,同時提供招標人所要求的履約、預付款等保函。如果投標人違約,則保證人將在保函金額內賠付招標人的損失。
支付保函:是應業(yè)主(買方)申請,向施工方(賣方)提供保證擔保,在施工方(賣方)按合同正常提供貨物、相關服務或完成約定工程量后,如業(yè)主(買方)不按約定支付合同款項,則擔保方接到施工方(賣方)索賠通知后代為支付相應款項。
履約保證金到底應該在什么時候返還呢?
正常來講,履約保證金一般在項目驗收以后30個30日內進行返還。
同時不排除有試運行項目等其他類型項目,這些的返還時間要根據合同約定才能知道。
而如果采用履約保函形式繳納的保證金則不存在上述情況,不需返還。因為履約保函不是以現金形式繳納,而是采用銀行信用擔保的形式進行的,所以一般不需要返還。而且只要過了擔保期,保函就自動失效,即使不歸還保函原件,也不存在其他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