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中國汽車報廢標準,屬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報廢:
① 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型)和礦山作業(yè)專用車累計行駛30萬千米,重、中型載貨汽車(含越野型)累計行駛40萬千米,特大、大、中和輕、微型客車(含越野型)及轎車累計行駛50萬千米,其他車輛累計行駛45萬千米;
汽車報廢具體流程:
①申請報廢更新的汽車車主領填《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駛、報廢審批申請表》一份,加蓋車主印章;
②登記并審核申請,對已達報廢年限的車輛開具《汽車報廢通知書》;對未達到報廢年限的機動車,經對車輛查驗認定,符合汽車報廢標準,核發(fā)《汽車報廢通知書》;
③車主持《汽車報廢通知書》到符合規(guī)定的回收企業(yè)送交車輛;
④回收企業(yè)經查驗《汽車報廢通知書》后將車輛解體,要求發(fā)動機與車輛分離,發(fā)動機的缸體應打破,車架(底盤)要割斷,并進行照相、開具《報廢汽車回收汪明》和支付殘值;
⑤車主持《申請表》、《XX省更新汽車技術鑒定表》、《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及車輛解體照片,經查驗、核對并簽字,回收牌證,按規(guī)定上報審批,辦理報廢登記。
為了標準報廢轎車回收,加強對報廢轎車回收的處理,保證路程交通次序和公民生命財產,維護環(huán)境,國家部門擬定了《報廢轎車回收處理方法》。假定還有不明白的地方,也可以查詢了解。報廢車輛危險許多,一旦發(fā)現(xiàn)車輛抵達了報廢標準,必定要及時處理,千萬不要存在僥幸心思,避免風險事情產生。
由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辦理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六個月內提出申請;
(二)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在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中,有一條是機動車達到了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值得注意的是,不同類型的機動車,對應的使用年限并不一樣。對于已經達到 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機動車所有人需要向機動車回收企業(yè)申報報廢。
機動車回收企業(yè)應當確認機動車并解 體,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如果不報廢還繼續(xù)駕駛上路的話,一旦被交警查到那就是12分罰款2000以下,同時還會沒收車輛。
